王林,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收养人只要满足法定的收养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小孩的途径一般都是福利院、孤儿院等机构,如果收养人想要知道在哪里办理收养证的,那么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
根据被收养人的种类,我们又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样规定例于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弃婴和儿童的情况。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2、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必须亲自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二、收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进行收养公证的效力如何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办理收养公证是收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最好方式,其目的是确保收养关系的有效性,使各方当事人正确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和社会的安定,从而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员受理申请收养公证之后,必须对收养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询问,着重查明:该收养关系是否具备有关收养的各项条件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经过审查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核实后,认为符合条件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证据齐全后,才可出具收养公证书。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的法律知识。综上,收养证一般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当然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也需要民政部门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收养儿童是有一定的收养手续需要走的,而不是直接说收养就可以收养的。而且收养是要付一定的的,我们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义务。那如果我们想要收养儿童,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收养儿童怎么办手续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收养儿童怎么办手续
审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原件、复印件;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办理步骤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签发不批准通知书。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签发不批准通知书。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二、收养儿童上户申请书怎么写
内容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公民身份编码:
家 庭 住 址:
家庭成员情况:
拾婴简要情况及婴儿姓名等:
所长审核意见:
注:收养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复印件附后。
三、生了二胎还能收养吗
现阶段还不可以。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已经子女了,就不符合上述收养条件,是不能收养孩子的。
需要收养儿童的时候,办理的手续比较繁琐。我们在这种时候,是应该带齐相关的证件例如身份证等等去公安派出所办理。编辑为您找到的收养儿童怎么办手续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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