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135849674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计划生育
文章列表

离异再婚生育之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1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初审。由乡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计划生育规定产假多少天?
  • 2.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主要是什么?农村二胎社会抚养免征是否合理
  • 3.没结婚证能办计划生育证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都有哪些内容
  • 4.单独二胎政策对人口和经济的影响 放开二胎政策是否还会处罚以前超生的人群
  • 5.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三孩?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