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1358496749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收养法
婚姻纠纷
计划生育
无效婚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收养法
律师文集
收养法
婚姻纠纷
计划生育
无效婚姻
离婚起诉书
婚姻动态
婚姻法规
文章列表
收养孤儿的条件
2019年8月21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被收养孤儿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
3、孤儿送养人的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婚后一方还贷需证明吗?
2.收养需要办理的申请手续 过继子女要符合什么要求
3.收养公证有什么用 如何办理收养公证书需要哪此材料?
4.儿子坐牢了能收养孤儿吗 单身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5.怎么办理收养公证啊 收养公证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