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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2020年10月19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王林,武清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收养人应当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在我国想要合法的收养小孩,那么只要符合条件,且办理收养登记就可以了。现实中,不少人在办理了收养登记之后还会办理收养公证,想让自己的收养行为多一重保障。那么收养人应当怎么办理收养公证呢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收养中的一种形式。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活动。


符合法律规定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以被送养。只有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才可以做为送养人。生父母送养子女的,须共同送养。配偶一方死亡的,另一方送养未成年人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的人才可以做为收养人。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应与被收养人相差40周岁以上,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0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30周岁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和生父母是否有特殊困难以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二、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收养协议。


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在我国不少收养人不愿让送养人知道自己的底细,以免日后产生瓜葛。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分别安排收养人、送养人到处内办理公证事宜。境外华侨到我国境内收养子女,适用我国法律。我国法律规定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既适用我国相关的规定,还不受收养人有无子女的限制。收养人应提供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这些证明要经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还要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送养人比照我国境内收养提供相应证明。


严格来说,办理收养公证是一种司法程序,所以其办理流程也稍微要复杂一些,同时在办理收养公证的所需要的材料中也离不开收养协议,这是为了防止现实中有人借收养来实际买卖小孩。对办理收养公证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在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都会出现收养小孩或者领养小孩的情形。收养行为是需要相关的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收养公证手续的。在办理收养公证手续的时候,每一方都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下面为您解答。


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制发的《收养登记证》;


收养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无子女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证明;


送养人应提交:


1、送养人为生父母的,应提交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被收养人生父母死亡,送养人为其他监护人的,需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死亡的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院送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院同意送养的证明,被收养人出生时间、地点及身体健康证明,如知其生父母的,应当出具其生父母情况的证明;


被收养人应提交:


1、被收养人为十周岁以下的,送养人应提交被收养人的《户口簿》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2、被收养人为十岁以上的,由本人或送养方提交:


被收养人同意本人被送养的书面意见;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已满十六周岁的,还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3、被收养人为弃婴、孤儿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院的关于儿童来源以及同意送养的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养公证根据当事人不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上文中为您分别整理了当事人需要准备点额材料,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如果你还需要了解收养的流程以及收养的注意事项的内容,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婚姻家庭律师获得解答。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Tags: 收养人应当怎么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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