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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2020年10月26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王林,武清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结婚彩礼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

  关于结婚彩礼归还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Tags: 结婚彩礼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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