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武清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些夫妇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收养子女,但是收养关系有可能在一定情况下在日后被解除,这时候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带着这个问题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三、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
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养父母的财产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只要其没有死亡永远都是个人的,其他人无权分割。当然,如果养父母愿意分部分财产给养子女,这是他们的权利,是可以的;另外,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死亡的,养子女有权依法继承。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养子女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当然,如果养父母愿意分,部分财产给养子女是可以的,以上就是的回答,感谢你的阅读。
收养关系属于合同关系的一种,通过签订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的方式使得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的解除只要符合解除条件或者是双方合意解除即可解除收养关系。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的户口要怎么处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协商确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即可,民政部门收回收养登记证。并未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如何处理作出规定。
2、我国法律、包括户口管理条例中并无强制性规定户口迁出的情形。也就是说,公民户口的迁出是本人自愿的,没有强制要求迁出户口的情形。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要户口是合法的,被收养人本人可以觉得是否要迁出户口。
3、到法院起诉能否要求迁出户口收养人在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如果不愿迁出户口,而收养人单独要求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连带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只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4、解除了收养关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户口在变更时可以迁出或者是分立、另立。但分户的前提是被收养人自身有住房,被收养人没有住房的,即便是分户了,与收养人的户口还是属于同一地址。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商户口的迁移问题,只有被收养人本人同意才能迁出,任何部门不得强制干涉。户口的分立也需要被收养人有个人住房才能办理。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