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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2020年11月13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王林,武清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收养关系是通过收养这一法律行为而建立的,因此,日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但在实际解除收养关系之后,可能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那到底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收养关系的证明;


  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


  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


  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一般讲得是成年子女和养父母解除关系后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成年子女在成年后,对家庭生活有一定的贡献,因此,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没有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无法要求分割。具体内容请看为您介绍: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或者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或者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或者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该法同时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另因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则双方可能存在家庭共同财产,如收养关系解除,双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按份共有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看出资等情况分割。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


  1、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5、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6、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三、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在上述文中已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再次提醒您,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共有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养子女尚未有劳动能力,与养父母之间无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Tags: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解除收养关系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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