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135849674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无效婚姻
文章列表

哪些情形是属于无效婚姻 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

2022年6月29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王林,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哪些情形是属于无效婚姻

重婚;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现行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

  婚姻有效与婚姻无效,在每个国家规定的也都不一样,由于我国历史的特殊原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策不同,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

  香港法律指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的婚姻行为不符合法律的基本条件,在法律上不产生婚姻的效力,该婚姻自始无效。在香港,无效婚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地位有所区别。构成无效婚姻的要件有:


  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内。根据香港法律,任何男子不得与其直系血亲以及一定范围的傍系血亲的亲属结合,否则是无效婚姻。


  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合为无效婚姻。如果举行婚礼时,一方不满十六周岁,即使婚姻关系持续多年,该婚姻关系仍自始无效。


  3、未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注册手续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任何在香港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向婚姻注册官送交婚姻申请书,并作出誓章,证明该婚姻无任何法律上的障碍。结婚必须注册并在有执照的教堂内进行,主持婚姻的神职人员必须有正式的资格。


  二、大陆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

  根据大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除了第三款外,大陆与香港婚姻无效的规定基本一致。之外,香港法律多了一些普通法系特有的规定,如婚姻的仪式与神职人员的主持等等。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的内容,由此可知,大陆与香港婚姻无效的规定基本一致。之外,香港法律多了一些普通法系特有的规定,如婚姻的仪式与神职人员的主持等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Tags: 哪些情形是属于无效婚姻,香港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认定婚姻无效适用什么程序
  • 2.近亲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婚姻无效吗?禁止近亲结婚
  • 3.结婚前隐瞒年龄、家庭状况,属于骗婚吗?骗婚的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 4.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 5.无效婚姻在财产关系上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在法律上的不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