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武清专业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核心内容: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故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配。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禁止结婚的法律知识。
古人早就观察到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
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典籍中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3~7个不良基因,这些基因都是隐性的,所以绝大多数情况均不导致遗传病。这些基因种类非常多,在普通人群中出现的频率很低,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个体中带有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无血缘关系个体间婚配,产生同时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即隐性遗传病患儿的可能性很小。
然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之间有很近的共同祖先,因此极可能从共同祖先身上获得了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所以,近亲之间的婚配产生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的机会远远高于非近亲婚配,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故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配。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例如:堂兄妹,表兄妹等,就不能结婚。你能说出其中的科学道理吗
人类的遗传病多种多样,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致病的基因引起的。致病基因有显性的和隐性的。显性遗传病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当致病基因是隐性基因aa时,表现为有病,婚配或生育前就可察觉。但是,如果基因是Aa时,表现为无病的,却携带有隐性致病基因,婚配或生育前一般是不清楚的。于是,生活中就会出现一对肤色正常的夫妇,却生了一个患白化病的孩子;一对色觉正常的夫妇,却生了一个患红绿色盲的孩子;一对智力正常的夫妇,却生了一个患苯丙酮尿症的孩子……
什么样的婚配容易造成这样的结果呢如果一个家族中曾经有过某种遗传病,或是携带有致病的基因,其后代携带该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就大。如果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之间再婚配生育,这种遗传病出现的机会就会增加。
禁止近亲结婚,有益于家庭幸福、民族兴旺!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类型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类型。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的类型: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不能与孙女婚配,奶奶不能与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即叔叔不能和兄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三、拟制血亲能否结婚的规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