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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主要是什么?农村二胎社会抚养免征是否合理

2022年9月26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szhyzzlls.com/

  王林,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主要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很多人误把“二孩”和“二胎”混为一谈,更有一些人以为既然二孩政策放开了,政策前违规生育的孩子就不用上缴社会抚养费了。以上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只要违背了生育政策,就一定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就算是二孩政策放开了,在政策正式实施前违规生育的孩子一样需要上缴社会抚养费。那么,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自“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二、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

只要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规定而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都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全面二孩政策不等于全面二胎。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但不是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那么,就不能生育二胎了。总之,作为公民,就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此,国家才能真正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权益。

农村二胎社会抚养免征是否合理

农村二胎社会抚养免征是合理的。由于人口的老龄化严重,为了保障人口的数量平衡,国家开始实施二胎计划。那么对于一些想要二胎的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那么国家实施二胎计划就不需要我们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因为这是国家许可的。

一、农村二胎社会抚养免征是否合理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征收标准是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一些喜欢孩子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渴望是非常大的。国家实施二胎计划对于他们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我们知道对于超生的家庭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该行为是对其违法规定的一种处罚,但是二胎政策的开发,其就不存在超生的问题,因此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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